2014 年 3 月 14 日,中国著名人权捍卫者曹顺利在中国普遍定期审议 (UPR) 之前试图前往日内瓦后,因在拘留期间受到虐待且得不到足够的医疗救治而在拘留期间死亡。曹顺利仍然是联合国系统记录的最具代表性的报复案件之一,包括联合国“特别程序”专家和联合国秘书长本人在其关于与联合国合作的报复问题的年度报告中的记录。
在十周年之际,国际人权服务社和 30 个人权组织发表公开声明,敦促国际社会采取有意义的措施,确保对曹顺利的“致命报复”进行追责。
几分钟前,联合国专家再次呼吁对导致曹顺利死亡的情况进行“全面和公正的调查”,并强调“未能适当调查潜在的非法死亡可能构成对生命权的侵犯”。专家们表示,“令人遗憾的是,中国当局并没有将曹顺利之死作为警钟和改革与民间社会接触的契机,而是加大了对人权捍卫者和其他寻求在人权领域与联合国合作的人的迫害”。
完整的非政府组织声明在此处及如下:
今天,我们向曹顺利以及所有被中国政府针对的人权捍卫者致以敬意,感谢他们致力于维护《世界人权宣言》的承诺。
曹顺利是一位勇敢的中国女性人权捍卫者和律师。曹顺利与其他活动人士一起记录了侵权行为,包括现已废除的“劳动教养”法外拘留制度,她也因人权工作而遭受过这种制度的侵害。她致力她致力于争取由独立的民间社会对中国政府第一次和第二次普遍定期审议(UPR)的国家报告进行有意义的磋商和贡献。为了与政府官员谈论普遍定期审议,曹顺利不顾巨大风险,勇敢地组织了在外交部前与其他关心此事的公民的和平静坐。她还向联合国提交了有关中国法外拘留和酷刑的信息,并表示希望“如果我们能在一份联合国报告中写下哪怕100个字”,“我们的许多问题就可以开始得到解决”。
2013 年 9 月 14 日,中国当局在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拘留了曹顺利,当时她正前往日内瓦参加人权培训,此时距离中国第二次普遍定期审议还有一个月。她被强迫失踪五周,重新露面时,被指控“寻衅滋事”而遭刑拘。2013 年 10 月,曹顺利在拘留期间出现严重的健康问题。数月来她一直得不到足够的医疗救治,律师以人道主义为由提出的保释请求被驳回,尽管国际社会多次呼吁紧急释放曹顺利,但她还是于 2014 年 3 月 14 日在一家医院因多器官衰竭去世,医院有重兵把守,以阻止她的律师和朋友进入。
曹顺利是著名的马丁·恩纳尔斯人权捍卫者奖 2014 年的决赛入围者之一。
时至今日,尚未对曹顺利之死进行任何追责。尽管联合国特别程序专家在 2014 年和 2019 年多次呼吁对这一“致命报复”进行全面调查,但中国政府拒不承认不当行为。
在联合国秘书长关于民间社会行为方因参与联合国活动而遭到报复的年度报告中,她的案件是悬而未决的最长案件之一。长期以来,中国是实施报复行为最频繁的国家之一,而且就报复针对个人的绝对数量而言,也是最恶劣的肇事国之一。
曹顺利的案例并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不幸的是,她的勇气,以及她所遭受的虐待,都是那些为与联合国合作付出高昂代价的其他人权捍卫者的经历。2019 年 3 月 19 日至 20 日,与曹顺利亲近的同事陈建芳在曹顺利逝世五周年之际悼念她之后,遭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而被强制失踪。陈建芳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四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并于 2023 年 10 月 21 日出狱,此后当局对她进行了严格的监视。联合国专家已向中国政府提出对陈建芳、江天勇、李翘楚、多力坤·艾萨(Dolkun Isa)、李文足和王峭岭等人的报复行为。最近在 2024 年 1 月中国第四次普遍定期审议期间发生的针对非政府组织参与者的恐吓和骚扰事件,进一步凸显了局势的严重性。
李翘楚、许志永、丁家喜、余文生、许艳、黄雪琴、李昱函、常玮平:今天,还有许多其他中国人权捍卫者因维护《世界人权宣言》的承诺而遭到拘留、失踪,并面临严重危险。
这些记录在案的行为并没有说明由于普遍的恐惧气氛而导致的更严重的自我审查和拒绝与联合国接触的情况。
2024 年 3 月 14 日是曹顺利逝世十周年纪念日。十年前,当国际人权服务社 (ISHR) 和许多其他人权组织试图在人权理事会默哀片刻以纪念她时,中国代表团与其他代表团一起将会议扰乱了一个半小时。
曹顺利的案例是报复的典型案例,不仅因为她的声望,还因为她遭受了一系列严重侵犯人权的行为,而且这些行为完全没有受到惩罚。这些侵权行为包括中国当局阻止她出境、强迫失踪、任意拘留、缺乏正当程序、酷刑或虐待以及拒绝提供足够的医疗救治,到随后在拘留期间的死亡,以及对这些侵权行为缺乏问责。在追责方面毫无进展,凸显了国际社会迫切需要持续关注并向中国政府施压,以确保曹顺利和所有因工作而面临迫害的人权捍卫者能得到正义。
曹顺利临终前说:“我们的影响可能很大,可能很小,也可能没什么。但我们必须尝试。这是我们对被剥夺者的责任,也是公民社会的权利。”
今天,我们向曹顺利的遗志致敬,她的遗志激励了国内外无数的人权捍卫者。我们敦促联合国会员国呼吁对她的死亡进行全面、独立、公正的调查。我们重申,任何报复行为的实施者,无论多么强大,都无法逃脱审查,而且报复行为从根本上不符合联合国和《世界人权宣言》的价值观。
签署组织:
- Art for Human Rights
- ARTICLE 19
- Asian Forum for Human Rights and Development (FORUM-ASIA)
- Asian Lawyers Network (ALN)
- Campaign for Uyghurs
- CIVICUS: World Alliance for Citizen Participation
- CSW (Christian Solidarity Worldwide)
- Front Line Defenders
- HK Labour Rights Monitor
- Hong Kong Centre for Human Rights
- Hong Kong Democracy Council (HKDC)
- Hong Kong Watch
- Human Rights in China
- Humanitarian China
- Humanitarian China
- International Bar Association’s Human Rights Institute (IBAHRI)
- International Campaign for Tibet
-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for Human Rights (FIDH),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the Observatory for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Defenders
- International Service for Human Rights
- International Tibet Network
- Lawyers’ Rights Watch Canada
- Martin Ennals Foundation
- Network of Chinese Human Rights Defenders (CHRD)
- PEN International
- Safeguard Defenders
- The 29 Principles
- The Rights Practice
- Tibet Justice Center
- Uyghur Human Rights Project
- World Organisation Against Torture (OMCT), within the framework of the Observatory for the Protection of Human Rights Defenders
- World Uyghur Cong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