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吾尔运动新闻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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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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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顿特区–维吾尔运动 (CFU)与包括香港自由委员会(Committee for Freedom in Hong Kong)、香港观察(Hong Kong Watch)、国际声援西藏运动(International Campaign for Tibet)、美国维吾尔人协会(Uyghur American Association)、维吾尔人权项目(Uyghur Human Rights Project)以及共产主义受难者纪念基金会(Victims of Communism Memorial Foundation)在内的一系列人权组织同Thayer, P.L.L.C. 携手共同就最高法院受理案件–TikTok, Inc., et al. v. Merrick B. Garland.提交了一份法庭之友意见书。
此案标志着《保护美国人免受外国敌对势力控制应用法案》(又称“TikTok法案”)法律战又迈出了新的一步。该法案于2024年4月24日由总统乔·拜登签署成为法律,要求与指定外国敌对势力有关联的实体拥有的应用程序(如中共控制的字节跳动公司——TikTok的母公司)必须从美国业务中撤资。华盛顿特区巡回上诉法院驳回了TikTok的诉讼,该诉讼声称强制撤资违反了其第一修正案权利。TikTok随后对该裁决提起上诉,而最高法院已同意受理此案。
维吾尔人权运动(CFU)此前领导了一个由39个团体组成的联盟并 联名致信参议院以呼吁支持该法案。此外,维吾尔运动和其他法庭之友首次通过向华盛顿特区巡回法院提交的法庭之友意见书以支持该法案。这两项倡议都强调了 TikTok 等与中共有关的应用程序在实施监控和跨国镇压方面的危险性,尤其是针对人权活动人士的监控和镇压。随着最高法院听证会的临近,该联盟再次联合起来支持该法案。
维吾尔运动执行董事 Rushan Abbas女士表示: “TikTok 为监控和压制异议人士提供了便利,这与中国共产党在维吾尔种族灭绝中使用的专制手段如出一辙。我们自豪地与这个联盟站在一起,为数字安全、问责机制以及人权保护而共同努力”。
法庭之友意见书强调了TikTok不仅仅是一款社交媒体应用程序,它还是中共获取敏感用户数据、压制异议、通过监视活动人士和压制言论自由的全球战略的工具。《保护美国人免受外国敌对势力控制应用法案》为应对这一威胁提供了必要的保障,确保中共控制的平台不会危及美国国家安全,也不会危及那些揭露中国政府侵犯人权和种族灭绝行为人士的安全。
请点击该链接参阅完整的法庭之友意见书:https://www.supremecourt.gov/DocketPDF/24/24-656/336057/20241227120841447_Nos.%2024-656%2024-657%20Amicus%20Brief.pdf